关于幼儿在幼儿园发生意外事故的咨询,急~~~ 您好,我想咨询下一个五岁小孩在幼儿园发生意外事故,小孩年龄小不慎将铅笔铅戳人眼睛里,导致现在要做手术,所以想咨询下您,这个事件,小孩上学的幼儿园是否有责任?又该负责什么责任?? 还有一个情况:是小孩当时眼睛戳了之后没有什么异常状况,源于小孩在学校性格比较内向,事情发生后,小孩也只是告诉家长,家长看其没有什么异常没有太重视,直到第二天早上小孩喊眼睛痛之后送至医院接受治疗,并同时告知园方小孩情况,但在小孩治疗期间,园方也从未到医院看望关心,鉴于以上情况,想咨询下律师,园方和家长各应负担多少责任?
2013-07-08 15:02 祈祷一切安好(陕西)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党鹏律师 电话:18629082664 2013-07-08 15:05
幼儿园和孩子家长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 110网律师 2013-07-08 15:03
幼儿园和小孩家长负连带责任
3 陈晓云律师 2013-07-08 15:07
责任主要由学校承担。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7-08 15:40
幼儿园和孩子家长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7-08 16:03
你好,幼儿园应承担赔偿责任。
6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7-08 17:34
对方家长承担主要责任,幼儿园根据过错承担补充责任。
7 康治斌律师 2013-07-08 19:45
致害小孩家长和幼儿园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只有幼儿园有证据证明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才不承担赔偿责任。幼儿园和小孩家长负连带赔偿责任。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8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7-08 20:1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幼儿园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责任,主要责任由家长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