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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的是我在婚前有一套房是我名字的,是婚前财产,如果我和老公离婚
我想咨询的是我在婚前有一套房是我名字的,是婚前财产,如果我和老公离婚 我想咨询的是我在婚前有一套房是我名字的,是婚前财产,如果我和老公离婚,他对外有欠款的话,这房子是否要作为夫妻共同债务用来偿还?如果作为共同债务,那我在离婚前把我自己的这套房过户给他人,这房子还要作为共同债务用来清偿吗?谢谢
2015-04-27 13:29 ask201……(福建-厦门)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晓雪律师  2015-04-27 13:31
您好,可以视为婚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予以共同清偿的!
2 陈亮律师  2015-04-27 13:39
属于你的婚前财产的房子,不用拿来偿债。如果要还债的话,一般是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才拿来还债。
3 陈晓云律师  2015-04-27 13:49
共同债务的,你要连带偿还。
与你们夫妻之间财产归属约定无关。
4 厦门叶律师  2015-04-27 13:52
属于共同债务,那你就要承担连带责任,可以执行婚前的财产    如果房子已经出售变更登记那就不是你的房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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