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动迁安置款纠纷 静安80地块公房动迁,承租人是我外公,同主人分别是我,我的妈妈,我的大舅舅及其儿子。我和妈妈是回户支内人员,当年妈妈到西北支内后随同妈妈迁回外公的动迁安置房内,为了缓和家庭当时居住困难,并当时有过书面协议不侵占其现有居住。我和妈妈长期在外借房。当是外公这套房子内实际居住的是我二舅一家,动迁前二舅一家户口早已迁出这套房子,而我大舅舅曾享受过单位性质的福利分房且按照当时以我表哥理由分得一套2室1厅的单位福利分房。我想请问律师,1.我属于安置同住人吗?2.我大舅舅及其子属于安置同主人吗?
2015-04-27 10:36 阿斯兰OMI(上海-静安区)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5-04-28 10:34
你属于同住人。
已经享受过动迁待遇福利分房,不属于
已经享受过动迁待遇福利分房,不属于
2 110网律师 2015-04-27 10:42
你好,你们的户口是否在该公房内?你大舅的户籍是否在该房屋内?如果需要,请来电详询。
3 张向锋律师 2015-04-27 11:15
1、你属于同住人,
2、已经享受过,不属于同住人。
3、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2、已经享受过,不属于同住人。
3、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4 李军律师 2015-04-27 12:45
1、你如果没有居住过的话,不属于。
2、已经享受过动迁待遇福利分房,不属于。
2、已经享受过动迁待遇福利分房,不属于。
5 杨晓峰律师 2015-04-27 14:20
你如果没有居住过的话,一般不会被认定为是同住人;已经享受过动迁待遇福利分房的,原则上不能再次享受
6 110网律师 2015-04-27 19:55
你属于同住人
7 张鹤生律师 2015-04-27 23:15
你属于同住人。
8 张峥嵘律师 2015-04-28 18:57
你属于共同居住人。大舅舅及其儿子享受过福利分房,不符合共同居住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