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安置纠纷 上海闸北区家里房屋动迁,一共8个户口3户人家,我不是户主,我只是8个安置对象之一,动迁组表示只于户主本人交涉。让我有问题找户主。现得知户主已签定动迁补偿协议,但我不知道我的所应得份额,动迁组与户主都不明确告知。我该怎么办?
2014-10-10 19:15 angely……(安徽)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崔辉群律师 2014-10-10 19:31
找位律师帮助你,,
2 张 静律师 2014-10-10 19:40
是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
3 徐亮律师 2014-10-10 19:58
必须告知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