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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他人轻伤害
造成他人轻伤害 我和同事一起吃饭,席间同事出去方便,和其他包间的客人发生矛盾,后来打了起来,我们是7个人,对方是六个人,造成他们其中之一面部轻伤害,我没有参与打斗,请问我担什么样的责任,如果经过警方处理,我会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警方如果批捕,我是不是批捕对象。谢谢!!!
2011-02-15 21:46 ztpc45……(安徽-淮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2-15 22:04
1、如果你在事先没有参入协商,而且没有参与助威和打斗,你就没有责任。
2、一般情况下,已经经过警方的行政处罚应该不会再被追究刑事责任。
2 110网律师  2011-02-16 14:06
如果你没有参与,就不会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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