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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属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企业这样做如何去投诉??
是属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企业这样做如何去投诉?? 高校应届毕业生(实际毕业时间09年6月),2008年11月通过应聘进入公司财务部,从事出纳工作,
没有毕业事先公司也是清楚的,试用期(2008年11月22日至2008年12月22日月薪1000元);试用期后未与投诉人签定正式的劳动合同。员工于09年3月9日递交辞职报告,领导签字同意离职。可公司一直拖欠员工2009年1月、2月、3月份的工资及保险费用。 员工向劳动部门仲裁,可是劳动局以劳务关系为由驳回。
想请问下劳动局这样做是否合理?员工与企业之间是算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如何去写这个仲裁书,让劳动部门去受理?
2009-05-08 09:19 2002_w……(湖南-长沙)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年05月08日 10时17分
既然劳动局已经驳回,你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你的情况特殊,建议你带材料与我面谈,13142175021
2 童云清律师  电话:18073630386  2009-05-10 09:35
因为大学未毕业,是学生,故不是劳动关系,但工资是应支付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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