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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弟弟两年多以前谈了个女朋友,两个人在一起,女孩怀孕了
你好,我弟弟两年多以前谈了个女朋友,两个人在一起,女孩怀孕了 你好,我弟弟两年多以前谈了个女朋友,两个人在一起,女孩怀孕了,但是因为性格不合,导致两人分手,期间女孩问我家要了一千八的流产费,后得知女孩并未流产,而是躲起来直到生孩子那天才通知我家,孩子生下来后我妈就抱回来了,而女孩子出院后拒绝给孩子办理出生证明,并且再次消失。现在孩子快两岁了,因没有出生证明而无法上户口影响诸多。我妈为此多次上女方家庭请求女孩帮忙提供身份信息以办出生证明,但女方一再躲避拖延,并以女孩长期未归家为借口说联系不到女孩。这一年多里,我家并未找过女方任何麻烦,未要女方出过一分钱抚养费,女孩生了孩子什么都不管就消失了,现在孩子是黑户无法上户口她也拒绝出面,请问这样的情况,我家是否可以起诉女方遗弃罪,索要孩子的抚养费及出生证明?女孩是95年的,已年满18岁。谢谢!
2015-04-23 20:15 ask201……(湖北-黄石)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杜红涛律师  2015-04-23 20:26
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等。所以女方并不构成遗弃罪。但是可以起诉女方支付抚养费并协助办理出生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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