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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是否可以在办理房产证时将未分配的夫妻共有房产只填房屋首付与房贷支付方的姓名?
离婚后是否可以在办理房产证时将未分配的夫妻共有房产只填房屋首付与房贷支付方的姓名? 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购房合同写的夫妻两人名字,暂未拿到房产证,离婚时未对此房屋进行财产分配,离婚后办理房产证是否可以只单独写其中一方(首付与房贷支付方)姓名?
2015-04-23 16:06 萧晓110(北京) 已有 17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电话:13810012526  2015年04月23日 16时07分
办证是根据买卖合同,应还是2人名下。
2 孙新律师  2015-04-23 16:06
可以的。这样处理合法
3 孙新律师  2015-04-23 16:08
你好,可以的
4 赵剑律师  2015-04-23 16:10
您好,办证是根据买卖合同,应还是2人名下。
5 李建成律师  2015-04-23 16:12
你好,可以。
6 徐卫东律师  2015-04-23 16:14
你好,一般是可以这样。
7 孙新律师  2015-04-23 16:17
这种情况可以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就房产进行分配,最好进行公证。
8 孙新律师  2015-04-23 16:30
您好,可以的
9 孙新律师  2015-04-23 16:53
您好,可以的,但是必须提交判决书。
10 怀向阳律师  2015-04-23 17:11
你好,需要得到对方的同意才可以
11 谷友军律师  2015-04-23 17:26
您好,在2个人的名下。
12 孙新律师  2015-04-23 17:33
可以的,但需要有相关财产分配证据
13 赵江涛律师  2015-04-23 20:24
写夫妻两人名字
14 常路律师  2015-04-23 21:09
您好,可以的
15 李庆标律师  2015-04-24 07:45
一般不行。
16 孙新律师  2015-04-24 09:17
可以这样处理
17 孙新律师  2015-04-24 13:30
你好!详询当地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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