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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支付首付购买的房产,是否可以公证为婚后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男方支付首付购买的房产,是否可以公证为婚后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男方支付首付购买的房产,婚后共同还贷。。但是房产证上只写了男方的名字。。。那么在婚后去公证处公证为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若离婚的话各自享有一半,这样的公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还是需要婚前就把公证做掉呢?
2013-12-31 10:30 yannis……(浙江-宁波)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3-12-31 10:35
把名字加上,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
2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3-12-31 10:49
有效的
3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3-12-31 15:39
公证是有效的。
4 何翠主任律师  2013-12-31 10:48
有法律效力的
5 110网律师  2013-12-31 11:22
有法律效力的。
6 110网律师  2013-12-31 11:26
如果男方同意,可以直接加名
7 张莉兰律师  2013-12-31 13:25
双方同意可以加
8 胡冰律师  2013-12-31 16:37
你好:有效力。不管婚前或者婚后都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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