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未到期辞职赔付单位的相关问题 2012年毕业与事业单位签订合同,合同期5年,2014年7月才与单位签订了服务期协议书(规定合同期未满提前辞职的要支付各种培训费用及违约金)。想知道这份协议具不具有法律效力?协议规定支付全部费用合不合理?难道为企业工作期间的费用比例不应该扣除吗?
2015-04-23 10:20 151302……(内蒙古-乌海)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5-04-23 10:31
这是不合理的,可以诉讼来维权的
2 陈晓云律师 2015-04-23 10:49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