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感情不合,分居一年多了,怎样办理离婚? 07年结婚,09年7月生一男孩,孩子4个月大的时候,因他家人的挑纵,夫妻经常吵架,开始分居,孩子由女方一直抚养,男方自分居开始从给过孩子生活费,经过亲朋好友劝解,男方还是不愿尽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请问离婚的话,怎样办离婚?小孩的抚养权归谁?
2011-02-15 15:52 ftV5060(陕西-咸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02-15 15:57
可以救孩子抚养问题和财产分割问题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小孩的抚养权协商不成,按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办理。
2 康治斌律师 2011-02-15 17:47
起诉离婚孩子不满2岁,女方抚养,男方支付抚养费。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02-15 19:38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依据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管对方是否同意,任何人都有离婚自由,这是宪法赋予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
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除此以外,男方可以随时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除有特殊情况,比如家庭暴力,分居满两年等,法院第一次起诉,不会判决离婚,间隔六个月后,男方二次起诉时,法院才会考虑判结离婚,不管女方是否同意,同时对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一并作出判决。
3,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各自条件和实际情况,从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判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对于未满两周岁,处在哺乳期的孩子,原则上,归女方抚养。从你所说的情况来看,抚养权归你的可能性很大。
4,如孩子归你抚养,抚养孩子也是他的法定义务,他不支付抚养费的,你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法院判决后,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1,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依据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管对方是否同意,任何人都有离婚自由,这是宪法赋予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
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除此以外,男方可以随时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除有特殊情况,比如家庭暴力,分居满两年等,法院第一次起诉,不会判决离婚,间隔六个月后,男方二次起诉时,法院才会考虑判结离婚,不管女方是否同意,同时对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一并作出判决。
3,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各自条件和实际情况,从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判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对于未满两周岁,处在哺乳期的孩子,原则上,归女方抚养。从你所说的情况来看,抚养权归你的可能性很大。
4,如孩子归你抚养,抚养孩子也是他的法定义务,他不支付抚养费的,你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法院判决后,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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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2011-02-17 10:54
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诉讼解决你的婚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