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是怎样办理离婚的? 我现在已经是开始分居居住的了,现在我没有身份证,又没有户口簿,但现在工作需要身份证明,现在我应该怎样做?
2011-01-18 11:44 Epa1426(广西-玉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潘学平律师 电话:13737216352 2011-01-19 10:18
挂失补办就可。
2 孙新律师 2011-01-18 11:50
建议1、身份证可到你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去重新补办,以解工作之用;
2、如离婚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你可持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如丢失你可到登记处去开具夫妻关系证明)财产清单及必要的证据如确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等到法院起诉离婚。
祝顺!
2、如离婚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你可持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如丢失你可到登记处去开具夫妻关系证明)财产清单及必要的证据如确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等到法院起诉离婚。
祝顺!
3 110网律师 2011-01-18 20:09
同意殷宗伟律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