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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纠纷
离婚财产纠纷 结婚两年,婚前彩礼三万,因感情不和,女方提出离婚,男方要求要回全部彩礼,方能离婚。因钱全部花在生活置办方面,女方不想归还彩礼,是否合理。
2011-02-15 15:02 QPc5336(辽宁-锦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1-02-15 22:42
可以起诉主张权利,需要帮助可以联系我
2 孙新律师  2011-02-15 15:07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不符合上述条件要求返还彩礼,法院一般不会支持。
3 谷友军律师  2011-02-15 15:24
可以不予返还。
4 110网律师  2011-02-15 15:30
我国婚姻法没有规定彩礼,但彩礼是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关于彩礼发生纠纷应当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鉴于你的情况,若双方离婚,会导致男方生活困难,可以适当退还部分彩礼,数额多少酌情由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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