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企业改制法律咨询
企业经营不善宣布解散员工
企业经营不善宣布解散员工 1.我是XX集团XXXX食品有限公司的员工,从2006年8月签订劳动合同工作至2013年12月公司因经营不善宣布停止生产,接着放假至2015年4月,企业决定解散员工,请问该企业应该怎样补偿被解散的员工?

2.2014年-2015年4月放假期间的生活补贴应该是什么标准?

3.2006年公司开业至2015年,期间2007年公司没有给员工缴纳养老保险,是否应该补交?
2015-04-22 20:36 133779……(湖北-恩施)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胡永红律师  电话:18963929221  2015-04-23 14:37
还应当补偿9个月的工资即经济补偿金。
2 杜红涛律师  2015-04-22 20:41
视您的具体工资和劳动合同约定而定,建议您来电详询
3 110网律师  2015-04-26 11:32
1、公司解散,应给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
2、应不低于最低工资。
3、当然要求补缴。
相关法律问题
无写入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