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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的冤案
我哥的冤案 我哥和他的领导一起在2007到2009年进行农民工培训,因多报人数包帐获利,两人分了钱,但是在办班未报帐前下村办班的租场地·交通费·招待费·教师费·材料费、考试费、领导叫我哥先垫先,等到报销后,再反还给我哥,领导在单位负责做帐报账所得的钱全部经他的手,我哥先垫的钱也是他报账后给的,我哥只负责在外面做工,现在他们报账后所得的钱,分后的数据却说我哥多得法院判我哥是主犯,得钱多,判5年。领导判3年。请问这是否合理,是否有申冤?
2011-02-14 11:02 POIJKL(广西-柳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11-02-14 14:56
你好,具体问题还需要具体分析,如果对判决不服,应该尽快上诉,建议带上相关材料当面咨询律师才能给与更详细的答复。如果对回复满意的话,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果还有问题,请按“点此咨询”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谢谢你的关注与支持。
2 潘学平律师  电话:13737216352  2011-02-14 17:33
具体要审查案件材料后才可判断,不服判决可上诉或申诉。
3 贾金勇律师  2011-02-14 11:05
具体要看司法机关认定的事实是如何的,才能判断判决是否合理、公平、合法;
但是,如果不服判决,可以依法提起上诉或者申诉。
4 罗海华律师  2011-02-14 21:16
不服可以上诉。
5 110网律师  2011-02-19 19:40
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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