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有户口,居住时间超过5年,没有享受过福利分房是否视为同住人享有拆迁补偿款 公房原承租人为我父亲,现父亲母亲均已过世。现该公房内有我、我弟弟、我女儿的户口,目前承租人为我弟弟。我在该公房内居住过5年以上,后结婚住在我丈夫单独产权房。目前之前的公房待拆迁,我和丈夫均未享受过福利分房,我是否视为公房同住人并享有拆迁补偿款?另外我女儿也在该公房居住过2年以上,她是否视为公房同住人并享有拆迁补偿款?
2015-04-18 21:19 chenyi……(上海)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孟海律师 电话:18721608536 2015-04-19 07:06
1、你和女儿属于同住人,可对动迁利益予以分割。2、应对你们进行安置。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如需帮助可来电沟通。
2 张向锋律师 2015-04-18 21:40
你和你女儿属于同住人,有权享受拆迁安置。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3 袁文祥律师 2015-04-18 21:46
应该动迁时户口在且居住一年以上,为同住人,可以享受动迁安置!由于你资料和数据不全或表达很不清楚,难以准确判断,为避免误导,建议来电或带了资料当面咨询。本律师专业处理动迁纠纷,能为你们提供规范的法律服务,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
4 韦云律师 2015-04-19 09:42
你和你女儿都是公房同住人并享有拆迁补偿款。
5 张鹤生律师 2015-04-19 18:56
你和你女儿属于同住人,所以是有权享受拆迁安置的。
6 张峥嵘律师 2015-04-19 19:40
你符合公房共同居住人的资格,有权利享受拆迁补偿款。你女儿要看她在此公房居住的原因等情况确定是否是共同居住人。
7 李军律师 2015-04-19 21:06
均属于同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