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分配问题 男女双方1988年结婚,但当时因男方年龄不够法定结婚年龄,所以双方未办结婚证,这样生活到现在,如今儿子还在上大学,但因双方家庭纠纷已久(男方不务正业,且经常酗酒实行家庭暴力),女方眼见儿子已大,无法继续忍受想要离婚,但涉及房产问题(家居房价值三十万),男方说这房子是他一个人的,因为这房证上写得是他的名字,并且他们两个还没有结婚证,所以这房子是他的。女方含辛茹苦二十几年难道到最后真的什么都没有吗?另外如果分房产其子是否有份?求好心人指点…谢谢!!!
2011-02-13 01:30 YME4081(内蒙古-赤峰)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郭炳军律师 电话:13704763423 2011-02-13 10:08
房子为共同财产,可均分;但鉴于家庭暴力等事实的存在,男方可少分。
2 孙新律师 2011-02-13 08:36
1988年结婚,按事实婚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