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把从派出所调取的笔录交给对方做证据合法吗? 请问:我家因邻里纠纷被打,结果对方反过来起诉我家(就是恶人先告状),我积极答辩后,于几日前开庭,结果在法庭上对方拿出有多份派出所的问询笔录作为证据。我觉得奇怪,因为我去过派出所要笔录结果不给我。后来我问派出所对方的笔录是谁给的,派出所说他们绝对不会给对方的的,只有开庭前法庭调取过全部笔录。所以这些笔录肯定是法庭提前给对方的(因为他们跟对方律师比较熟悉,而我没请律师,自己开庭辩论的),问:法官这么做违法吗?那不成了我跟法庭打官司吗?我该投诉他吗?恳请哪位正义律师告诉我怎么办?急!!!!万分感谢!!
2015-04-16 19:39 北风南瓜(浙江-舟山)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5-04-16 19:41
你申请过调取笔录么???
2 罗钟亮律师 电话:13676811945 2015-04-16 20:37
对方申请调查取证了
3 钱亚芳律师 2015-04-16 19:44
如果对方申请过调取证据,那么法院可以调取.另外法院为查清事实,也可以依职权调取证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