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的录音,可以做为证据吗?
民事赔偿诉讼中,当事人能否复印法院调取的公安询问笔录等证据。
我被对方打了,我倒在地上打人者踹我滑到把腿摔成轻伤,有很多证人做了笔录为我作证,现在打人者把我告了,
已撤诉的案件庭审笔录能做为另一案件的证据吗?
我和对方打电话时用相机录音 ,请问这个可以做为证据吗?
银行汇款回单可否做为传销证据告对方
我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用录音笔录下对方的话,是否可以作为法庭上的证据
开庭当中能否向对方证人索要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