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这样的事情我怎么办?希望大家的帮助。 与公司签了3年半的合同,现在只做了半年就不想做了,按照网上的方法递交了辞职,可是领导却不同意。并说要走可以,不给我办手续,按旷工处理。我该怎么办?
2011-02-11 14:15 q90074(江苏-苏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2月12日 15时28分
时间到了,你可以自动走人。
2 孙新律师 2011-02-11 14:21
你把递交辞职的证据保留着,一个月之后如果公司还不批你就可以走人了。
3 110网律师 2011-02-11 14:29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权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注意辞职信送达方式,用双挂号方式,在信封外注明是某某某的辞职信),用人单位必须在解除合同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退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