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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的所有权问题
土地的所有权问题 1997年,村里的一位农户A家里的一块田因税收太高田里杂草难以清理,将田退给村政府,村政府将这块田分给另外四家土地质量太差的农户作为补偿,但是当时未签明确的书面合同。此后几年该田的税收一直由这四位农户负担。
2002年,村里借着土地改革的名义将所有的田回收,重新买卖,村里大部分人都重新交钱签订合同将田买回。这四位农户也交钱将田重新买回,包括这块补偿的田,但是买卖合同里只写了买田的总数,并未写具体买的哪块田。此后这块田一直由四位农户种植,关于此块田的所有事宜都是四位农户在行使。
2014年,这块土地的原使用者A要求将土地收回。农户A和村委会在未经四位农户同意的情况下将土地划到A的名下,并且做了书面合同。但是土地仍是四位农户在种植,今年农户A毁坏田里的树苗和农作物,矛盾由此激发。
请问: 1.村政府的这种买卖土地的行为是否合法? 2.作为四位农户一方,能不能把田要回来?
2015-04-13 22:12 hugehu……(湖北-荆门)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5年04月16日 10时21分
1、买卖不合法、发包才是合法的;
2、是否能要回来,需看看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的的名字是谁?
2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5-04-14 13:40
您好!
房屋或土地征收,应当由当地政府部门依法发布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企业征收应依法给予各项赔偿。如补偿不合理或违法征收、非法强征,建议积极走法律渠道,委托专业拆迁律师通过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等多种方式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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