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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伤害
人身伤害 我儿子在学校跟同学打闹时,追赶时把胳膊摔骨折了,对方家长说他儿子没追,他没有责任,学校调查别的学生也说没追,请问律师没追就不用负责了吗?追与不追有什么区别?到底谁应该对这件事负责任?
2015-04-13 18:12 162264……(北京)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徐卫东律师  2015-04-13 18:14
你好,要看过错的情况分析的。如果学校没有尽到管理义务,也需要负责的。
2 李建成律师  2015-04-13 18:16
建议致电详谈。
3 北京石建伟律师团队律师  2015-04-13 18:17
你好,看过错情况,如需帮助来电咨询。
4 朱孟喜律师  2015-04-13 18:26
学校。两孩子。都有责任。学校要在没有尽到教育监管的职责范围内承担适当的责任 不过。是次要责任。那两孩子各自多大责任。就要看证据了 看伤害原因了
5 孙新律师  2015-04-13 18:29
可以要求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6 赵江涛律师  2015-04-13 18:37
有责任,做伤残鉴定,以鉴定结果为准确定赔偿额。
7 孙新律师  2015-04-13 18:49
您好!学校如有过错,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8 赵剑律师  2015-04-13 21:26
您好,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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