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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产证仍有双方姓名,但房子判双方财产,但为女方居住请问男方是否还能买房
离婚后房产证仍有双方姓名,但房子判双方财产,但为女方居住请问男方是否还能买房 离婚后房屋判决双方所有,但女方居住,男方无房产。房产证上仍有双方姓名,男方能否买房,算不算第二套。
2015-04-13 10:01 xymy97(上海-松江区)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孟海律师  电话:18721608536  2015-04-13 10:34
如果仍未做分割,那么男方再买房属第二套房。
如果为上海户籍,可以购买。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5-04-13 11:12
这是可以按照当地标准认定的
3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5-04-13 14:14
属于二套房。
4 张向锋律师  2015-04-13 10:03
产权证上有男方名字,再购买属于第二套。
5 超级账号5律师  2015-04-13 10:07
属于二套房。
6 陈晓云律师  2015-04-13 10:17
算二套 ,
7 袁文祥律师  2015-04-13 10:28
有名字当然算第二套!
8 张鹤生律师  2015-04-19 19:19
是第二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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