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建设土地使用证遗书怎么写 律师老师你们好!我朋友是安徽人在镇上买了一块土地,可以盖房子,镇里给办的是集体土地建设使用证,起因当时拿钱让他爸爸帮他买土地,他爸爸说当时办手续买地的时候,因为镇政府填表人和他爸爸很熟悉,等土地使用证下来发现名字写成他爸爸的名字了,但是房产证办的是小儿子的名字,现在他爸爸怕自己去世后,怕两个哥哥要求分割该块土地,为此他爸爸到镇政府土管所和县土管部门去要求更改名字建设使用证名字,土管部门工作人员告诉他爸爸说,只能写遗嘱,等父亲去世后才能更改,他爸爸现在就想写一份遗书,不知道怎么写,现在求助老师们,这份遗嘱应该怎么写,请专业人士帮吗写一份,急盼,急盼!
谢谢 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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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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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12 06:10 zsy123……(上海) 已有 18 位律师回答
1 孟海律师 电话:18721608536 2015-04-12 06:22
可以委托律师介入以以了解案件情况及提供法律服务。
2 董毅律师 电话:13704034821 2015-04-12 11:05
遗嘱只要内容清晰,形成程序合法即可,建议到公证部门办理遗嘱公证。
3 江晓辉律师 电话:13707985422 2015-04-12 22:48
可以到当地律所找一个律师代写
4 徐君伟律师 电话:13732582122 2015-04-13 00:07
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您的情况也比较简单,但是为了客观保证无风险的处理的话。我直接建议您前往当地的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那里有完整齐全的遗嘱文书,有公证员为您把关作证。公正文书也是备案终身,事实发生后马上生效。法院一般会直接采纳文书内容,涉及争议处理迅速。
我是强烈建议您到公证处去办理的,一般政府机关也直接认可的。费用也不是很高。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如果您还是希望自己书写的话,可以联系我的邮箱,我给您全部整理后发送,您可以直接使用。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
您的情况也比较简单,但是为了客观保证无风险的处理的话。我直接建议您前往当地的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那里有完整齐全的遗嘱文书,有公证员为您把关作证。公正文书也是备案终身,事实发生后马上生效。法院一般会直接采纳文书内容,涉及争议处理迅速。
我是强烈建议您到公证处去办理的,一般政府机关也直接认可的。费用也不是很高。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如果您还是希望自己书写的话,可以联系我的邮箱,我给您全部整理后发送,您可以直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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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凌爱军律师 2015-04-12 06:29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您可以到当地律所找一个律师代写,如果需要,也可以替您代写。 我的补充: 2015-04-12 06:55
您可以到当地律所找一个律师代写,如果需要,也可以替您代写。 我的补充: 2015-04-12 06:55
遗 嘱
立遗嘱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所、身份证号。
我在此立遗嘱,对本人所有的部分财产,作如下处理:
自我去世后,登记在我名下的集体土地建设使用证(证号:面积)变更到 名下,由 持此遗嘱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该集体土地建设使用证变更手续。
以上决定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系本人自愿处分,不存在欺诈、胁迫、趁人之危的情形。
立遗嘱人签字:×××
××年×月×日
6 代雨庭律师 2015-04-12 08:01
建议到公证处办理公证遗嘱。
7 任玉山律师 2015-04-12 08:07
你好!
遗嘱(草搞)如下:
立遗嘱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所、身份证号。)
遗嘱人对其名下财产,作如下处理:
自我去世后,登记在我名下的集体土地建设使用证(证号:面积)及房产证(编号、面积)变更到……名下。
以上决定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系本人自愿处分。
立遗嘱人签字:……
……年……月……日
要求:及法律规定。
一、《继承法》第17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根据这项规定,自书遗嘱的要求是:
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
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
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
自书遗嘱并不需要见证人。但是,打印出遗嘱只是签名,注明年、月、日,其 效力是有争议的,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有相反证据证明该打印的遗嘱并非本人真是意思表示,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遗嘱。
二、遗嘱有效还有以下要求: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即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立的遗嘱才有效。
2、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诈所立遗嘱以及被篡改、伪造的遗嘱无效。
3、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
4、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不得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
三、关于自书遗嘱是否需要公证。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遗嘱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它们都具有法律效力。
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因为根据法律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也就是说,如果同时存在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等,内容相抵触,应以公证遗嘱为准。
四、代书遗嘱,要有2名无利害关系人,一人代书,一人见证,最后都需要签名。其他的同自书遗嘱。
还有需要请留言或加我好友或微信联系,如满意敬请采纳支持!
遗嘱(草搞)如下:
立遗嘱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所、身份证号。)
遗嘱人对其名下财产,作如下处理:
自我去世后,登记在我名下的集体土地建设使用证(证号:面积)及房产证(编号、面积)变更到……名下。
以上决定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系本人自愿处分。
立遗嘱人签字:……
……年……月……日
要求:及法律规定。
一、《继承法》第17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根据这项规定,自书遗嘱的要求是:
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
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
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
自书遗嘱并不需要见证人。但是,打印出遗嘱只是签名,注明年、月、日,其 效力是有争议的,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有相反证据证明该打印的遗嘱并非本人真是意思表示,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遗嘱。
二、遗嘱有效还有以下要求: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即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立的遗嘱才有效。
2、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诈所立遗嘱以及被篡改、伪造的遗嘱无效。
3、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
4、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不得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
三、关于自书遗嘱是否需要公证。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遗嘱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它们都具有法律效力。
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因为根据法律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也就是说,如果同时存在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等,内容相抵触,应以公证遗嘱为准。
四、代书遗嘱,要有2名无利害关系人,一人代书,一人见证,最后都需要签名。其他的同自书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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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110网律师 2015-04-12 08:10
可以委托律师代写遗嘱
9 110网律师 2015-04-12 09:36
这种情况建议带上相关资料付费委托律师代书。
10 吴明勇律师 2015-04-12 11:20
建议委托律师代书
11 刘杰律师 2015-04-12 15:08
建议委托律师代写。
12 徐志远律师 2015-04-12 15:18
很简单,没有什么严格的要求主要是1、本人亲自书写;2、内容是想把自己的什么财产给谁即可,不用说什么理由、想法,没有必要;3、条件许可,不怕什么影响,可请被继承人的和遗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亲朋好友做个见证,最好在委托个遗嘱的保管人或者执行人。
13 周泽高律师 2015-04-12 15:48
建议请律师代为书写
14 张向锋律师 2015-04-12 16:05
1、宅基地使用权在法律上不能继承,只能继承宅基地上房屋。
2、房屋继承后,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变更,各地不同。
3、建议你朋友父亲在所立遗嘱中,写明宅基地购买出资人和房屋出资建造人都是小儿子,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都属于小儿子。
4、你朋友如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镇土地所办理宅基地证时写明使用权人,可要求其变更登记为你朋友。如因你朋友不符合申请条件,才登记成你朋友父亲的,只能通过继承办理。
2、房屋继承后,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变更,各地不同。
3、建议你朋友父亲在所立遗嘱中,写明宅基地购买出资人和房屋出资建造人都是小儿子,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都属于小儿子。
4、你朋友如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镇土地所办理宅基地证时写明使用权人,可要求其变更登记为你朋友。如因你朋友不符合申请条件,才登记成你朋友父亲的,只能通过继承办理。
15 韩委志律师 2015-04-12 19:35
可以公证处办理
16 超级账号5律师 2015-04-13 08:50
最好还是委托律师来写,律师可以更好的为你处理细节问题
17 110网律师 2015-04-14 11:25
建议委托律师代写遗嘱,并找第三人见证。以保证其法律效力
18 2015-04-17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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