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非婚生子,女方带孩子走了不让我见到孩子,不和我联系,; 男方,非婚生子,女方带孩子走了不让我见到孩子,不和我联系,;我到女方户籍所在地起诉抚养权(本市的一个县)我出示了起诉状和我的身份证还有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法院立案窗口不给于接受诉讼祈求,要我去居委会开我们同居证明,才可以受理。我现在住的小区没有居委会。除了居住证明外,还有什么有力证据可以起诉作为证明孩子基本认定是我的?请个位律师给我详细指点,不甚感激!
2015-04-11 22:43 ask201……(山西-晋城)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聂晓东律师 2015-04-11 22:50
可以起诉主张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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