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男方,非婚生子,女方带孩子走了不让我见到孩子,不和我联系 我是男方,非婚生子,女方带孩子走了不让我见到孩子,不和我联系,;我到女方户籍所在地起诉抚养权(本市的一个县)我出示了起诉状和我的身份证还有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法院立案窗口不给于接受诉讼祈求,要我去居委会开我们同居证明,才可以受理。我现在住的小区没有居委会!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不能证明我和孩子存在血亲关系吗?
2015-04-11 16:23 ask201……(北京)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徐卫东律师 2015-04-11 16:31
你好,咨询派出所
2 北京石建伟律师团队律师 2015-04-11 16:36
咨询主管部门,如需帮助来电咨询。
3 110网律师 2015-04-11 16:42
没居委会,有街道办事处或社区或小区管理部门吗?或邻居、朋友、知情人,请他们出证也可以呀;若出生医学证明写的生父是你,当然也是证据。建议你聘律师帮你去立案,他们通晓法律手续。你小孩几岁?若2岁以内,通常判给生母抚养,你有探视权,并应承担部分抚养费。
4 陈晓云律师 2015-04-11 17:03
法院要求不合理
5 李建成律师 2015-04-11 17:08
可以收集证据起诉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6 孙新律师 2015-04-11 17:31
你好,可以找社区开具证明。
7 谷友军律师 2015-04-11 18:12
您好,可以主张抚养权或探视权,可以申请亲子鉴定。
8 王艳玲律师 2015-04-11 19:49
孩子的医学证明能证明你是孩子的父亲就足以了
9 怀向阳律师 2015-04-11 20:13
你好,立案庭不应当审查你的证据,法院的要求不合理
10 赵剑律师 2015-04-13 16:31
您好,法院要求不合理。如需帮助,请来电或来所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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