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问题-- 本人与妻子结婚一年,有一男孩一岁不到,但是由于双方家庭关系,导致我们感情严重破裂,对方不肯协议离婚,除非我拿出一半的财产.我们有一套房子,是结婚前买的,房产证上写的是我的名字,问女方借了7万,头期一共付了33万.房子房子价格大概在170万.房子装修是在结婚登记后,用的大部分是女方的钱,费用大概在6万左右.请问如果我去法院提出离婚的话,法院会判多少财产给对方.
2011-02-10 16:24 OYi636(浙江-宁波)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1-02-11 07:18
属于你个人财产,不用分割.你可以起诉离婚。
2 110网律师 2011-02-10 16:28
房子属于个人的婚前财产,但女方所出的房款、装修款、婚后偿还的部分要返还给女方的。
3 110网律师 2011-02-10 16:57
关于财产问题,建议最好当面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