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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问题
离婚财产分割问题 您好律师!我(我是男方)结婚有三年了,父母已经去世十多年,我和女朋友是2007年在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结婚以前自己使用商业贷款自己购买商品房一套,商品房购买签订时间是2005年,婚前我给女方写了说明—“我们结婚以后每个月的860元贷款在任何时候都是我自己偿还”现在我们因为性格原因我两人都提出离婚,我们两人也一直没有要小孩子,没有买汽车,只有我购买的商品房一套和结婚时她买的家用电器2007年结婚时有3.85万元的只用来结婚的债务,现在有当时结婚帐本和借条。现在按新婚姻法我们的财产会怎么样分割呢?谢谢您指教。
2011-01-27 04:21 小小风车(湖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1-01-27 08:44
按现行的法律,房屋归你,婚后还贷归双方
2 李同红律师  2011-01-27 09:00
你好,房子归你,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应均分。
3 110网律师  2011-01-28 16:25
房产属于你婚前财产,归你所有。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如果双方婚后对该房屋装修造成该房屋价值增值,则其增值部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由于市场行情上涨,则该房屋增值部分应属于你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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