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交付问题一事烦请指教 本人购有一商品房,交付时由于房屋质量问题,未有将所有交付手续办理齐全,即未在最后交付流转单上签字,办理至缴纳物业费这一步骤时暂时停止,未移交钥匙,请问如果开发商长时间未解决此商品房的质量问题,购买人是否可以申请维权或者换房亦或者赔偿?谢谢您的解答!
2015-04-11 11:06 zml152……(江苏-常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陈亮律师 2015-04-11 13:56
根据法律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2 武律师 2015-04-23 22:58
可以起诉退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