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责任和伤残赔偿 2008年9月15日10时20分许,王川驾驶渝C40815号客车从白沙往永兴行驶至永兴黄毛滩路段时,向左侧翻后滑向其行驶方向的左侧把迎面驶来的由王达华(我)驾驶的渝CCF712号摩托车撞翻。事后江津交通警察支队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王川行车过程中未确保安全是事故的主要原因,王达华(我)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安全法是事故的次要原因。我记得事故法当中规定/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为什么我在事故当中还要是事故的次要原因了。请帮我想哈办法。谢谢!在就是我在这次事故中被鉴定为5级伤残该怎么赔偿了?我家有2老也失去劳动力还有10岁小孩,一家就靠我和妻子在外打工,现在我这样妻子要照顾我,现在一家人都没收入了。我改怎么办。往好心人帮帮我??~~谢谢
2009-05-04 15:02 jun198……(重庆-江津)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05-04 15:12
对该交通事故的认定如果你不服的话,可以申请复议要求重新做出认定。另五级伤残可以要求支付五级的伤残赔偿金,如果有丧失部门劳动能力的话,可以要求支付被抚养人的生活费,如果经济严重困难的话,可以到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或律师事务所 申请法律援助或提供无偿的法律服务。
2 2009-05-06 12:09
对该交通事故的认定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