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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人合伙开公司,其中一个合伙人之前欠别人几千块钱。后来公司由于换地方
几个人合伙开公司,其中一个合伙人之前欠别人几千块钱。后来公司由于换地方 几个人合伙开公司,其中一个合伙人之前欠别人几千块钱。后来公司由于换地方,用不了以前那么多的设备,打算处理掉公司部分电脑。有个女的(就是其中一个合伙人欠她的钱),来拿了两台电脑,说没带钱,过两天给公司拿来。后来让那女的还钱的时候,那女的说,公司那个合伙人还差她钱,用这个电脑抵债,钱就不给了。但是其他合伙人没有欠他的钱,电脑是公司的财产。
请问,那女的做法合法吗,她这么做合理吗?应该怎么向她要损失?
其实钱不多,就是觉得她做法太不讲理了,很生气。
2015-04-06 23:28 ask201……(北京)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徐卫东律师  2015-04-06 23:34
你好,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2 北京石建伟律师团队律师  2015-04-07 07:29
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3 赵剑律师  2015-04-07 08:20
您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
  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如果你有需要可以拨打我的电话,为你进行免费咨询,以便根据本案细节做出更准确的解答。
4 赵江涛律师  2015-04-07 08:38
可以起诉解决
5 孙新律师  2015-04-07 09:18
你好,可以要求那女的支付电脑款,协商不成,法院起诉解决。
6 孙新律师  2015-04-07 09:37
您好,其他合伙人有权要求他返还由欠款人承担还款责任
7 李建成律师  2015-04-07 09:45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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