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杂又糊涂的案子,您能给出详细解答吗? 县政府1997年给我划拨了一块土地用于宅基地使用,下发了国有土地审批文件。我的朋友李x趁我瘫痪残疾,2001年持虚假证明办理了该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他是土地权利人,2002年李x与田x签订转让协议,准备将上述半块宅基地转让田x,并做了公证,该协议没有履行。2004年李x在宅基地上修建了三层楼房,修建手续齐全,2010年6月,该楼经过县房管所的房屋登记,填制了房屋所有权证,房管所以我向他们反映过情况说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可能存在争议为由拒绝给李x颁发。2010年8月我要求他返还宅基地及房屋,由我支付修建费用及利息,他同意了,但国土局不同意变更土地证,田x于2014年11月11日进行了房屋异议登记,该楼房现由我和田x分别居住。我于2010年8月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李x的土地证,2011年法院判决我胜诉,撤销了李x的土地证,随后检察院以我起诉超出起诉期限为由抗诉提起行政案件再审,原审行政判决被撤销,案件发回重审。匪夷所思的是,今年11月县法院判决我起诉超出起诉期限且县政府颁证合法正确,以《行政若干解释》第56条第四款之规定驳回我的诉讼请求,我不服现已上诉。
现在有人给我建议,不要要求撤销李x的土地证,只请求法院确认县政府颁土地证错误违法即可,好处是保留李x的土地证,法院确认县政府颁土地证错误违法后房管所有可能给我变更李x修建房屋的房产证,然后请求国土局变更土地使用权,如果撤销李x的土地证,则李x的房产证不合法,房管所不可能给我变更李x修建房屋的房产证,并且该楼权属无法确定,国土局不会办理该宅基地的土地登记,我将永远拿不到土地证。
我的上诉中院已经受理,上诉请求撤销县法院判决撤销李x的土地证,我不知道上述建议对不对,我如何将撤销李x的土地证变更为请求法院确认县政府颁土地证错误违法?
亲爱的律师,我是个高度残疾的人,生活很拮据,糊涂官司已经打了5年了,现在我该怎么做才能解决争议,请各位好心人详细的给我指条出路,谢谢了。
现在有人给我建议,不要要求撤销李x的土地证,只请求法院确认县政府颁土地证错误违法即可,好处是保留李x的土地证,法院确认县政府颁土地证错误违法后房管所有可能给我变更李x修建房屋的房产证,然后请求国土局变更土地使用权,如果撤销李x的土地证,则李x的房产证不合法,房管所不可能给我变更李x修建房屋的房产证,并且该楼权属无法确定,国土局不会办理该宅基地的土地登记,我将永远拿不到土地证。
我的上诉中院已经受理,上诉请求撤销县法院判决撤销李x的土地证,我不知道上述建议对不对,我如何将撤销李x的土地证变更为请求法院确认县政府颁土地证错误违法?
亲爱的律师,我是个高度残疾的人,生活很拮据,糊涂官司已经打了5年了,现在我该怎么做才能解决争议,请各位好心人详细的给我指条出路,谢谢了。
2015-04-06 10:26 真的不明白1……(陕西-榆林)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