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押一付三,但是合同中还规定提前一个月缴纳下一次三个月的租金,我该怎么办? 09年3月在房屋中介租了一间房屋,租房合同规定付款方式为押一付三,按照规定应该于09年5月底缴纳下一次房租,但是合同中尽然约定要提前一个月缴纳下三个月的房租,我不想提前一个月缴,但是房东以按合同办事为由让我提前一个月缴纳下三个月的房租,我觉得这样就不是押一付三了,好像有点欺诈性质,请问律师大人,我应该怎么办?谢谢您!
2009-05-04 10:16 54sunb……(北京-海淀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09年05月04日 10时39分
看你们合同如何约定,按合同来。
2 赵江涛律师 2009-05-04 14:11
按合同办理
3 孙新律师 2009-05-04 18:15
按合同办理
4 孙新律师 2009-05-05 06:34
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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