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2010年3月15日以电工身份上班到如今,单位不和我签订合同,没有休假,没有任何福利,每月除白天 我 2010年3月15日以电工身份上班到如今,单位不和我签订合同,没有休假,没有任何福利,每月除白天正常上班外,每月晚上还要值半个月夜班,每月工资是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夜班工资300元。自2010年11月15日起,我还身兼数职,如白班除正常上班外还要做护林防火工作,单位还要我每月烧半月的锅炉《包括晚上》,不给增加一分钱,我想要经济补偿,应该怎么做,都要些什么补偿
2011-02-05 12:43 邢艳辉(北京-延庆县)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谷友军律师 2011-02-05 12:50
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 110网律师 2011-02-05 13:55
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3 贾金勇律师 2011-02-05 21:15
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9个月双倍工资、支付相应加班费、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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