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补缴社会保险金和支付失业补偿金的问题 本人是失业人员,自2004年2月进入国营企业物业公司,做居民小区门卫,做到2007年12月底,当中签过两次劳动合同,企业没有帮我缴社会保险金,我一共做了三年零十一个月。
请问社会保险金企业能补足缴三年零十一个月吗?
听说失业人员企业缴了社会保险金,解除劳动合同后,一年有一个月的补偿金,我能补足四个月的补偿金吗?如果能补偿,是否按照最后一个月的工资算?
我们门卫是做二休二,12个小时一班,一个早班一个晚斑,按国家规定,每月工作时间168小时,我现在每个月做180小时,每个月超了12个小时,这超时费企业应该补给我们工资吗?应该怎么算呢?能补足2004.2月到2007.12月底吗?
夜班费是否也能按以上的时间补给我吗?
麻烦了, 谢谢。
请问社会保险金企业能补足缴三年零十一个月吗?
听说失业人员企业缴了社会保险金,解除劳动合同后,一年有一个月的补偿金,我能补足四个月的补偿金吗?如果能补偿,是否按照最后一个月的工资算?
我们门卫是做二休二,12个小时一班,一个早班一个晚斑,按国家规定,每月工作时间168小时,我现在每个月做180小时,每个月超了12个小时,这超时费企业应该补给我们工资吗?应该怎么算呢?能补足2004.2月到2007.12月底吗?
夜班费是否也能按以上的时间补给我吗?
麻烦了, 谢谢。
2009-05-03 16:38 shoppi……(上海-闵行区)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05-04 08:35
1、社保金没有缴纳期间,可以要求补交。
2、一年有一个月的补偿金,要看是怎么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加班费的主张,关键是证据,你有证据证明每个月超了12个小时吗?(考勤卡、晚班交通补贴、夜宵补贴)
2、一年有一个月的补偿金,要看是怎么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加班费的主张,关键是证据,你有证据证明每个月超了12个小时吗?(考勤卡、晚班交通补贴、夜宵补贴)
2 姚艳艳律师 2009-05-12 21:54
社保可以补缴,可以补偿,按照平均工资计算。加班费可以补给你,要起诉可以电话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