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受法律保护 我去年9月份与一女子同居(已婚),不是我自愿。今年7月份生一男婴,但因家庭矛盾离婚(打官司中),请问如果女方告我的话,我应承担什么义务,我自己部分财产。谢谢!
2011-02-04 13:55 naL7337(江苏-常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1-02-04 14:00
答:父母对子女有法定的抚养、教育义务;对女方不需要赔偿。
2 2011-02-04 14:09
你要负担抚养义务。因为不是合法夫妻,女方不能要求分割财产,但是同居期间共同财产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