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仲裁调解的问题。 各位律师好,我的事情是这样的,我在A公司工作了6个月多,A公司以我不能加班为由将我辞退,也未与我签订书面合同。于是,我就去了仲裁,今天仲裁给我们调解,我在公司时候的工资是5000,按照劳动法公司要支付我的补偿金5000以及双倍工资差额25000。但是,公司在调解的时候只说给我5000,仲裁调解的人还想方设法让我接受,说就是调解不行我到仲裁25000也不会都给我,也比5000多不了多少,请问这是真的吗,难道仲裁不是帮劳动者的吗?(公司在调解的时候已经承认是公司辞退我,并且没与我签订书面合同)
2015-04-01 19:26 calork……(北京)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徐卫东律师 2015-04-01 19:38
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2 李建成律师 2015-04-01 20:05
建议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的
3 北京石建伟律师团队律师 2015-04-01 20:10
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如需帮助来电咨询。
4 赵江涛律师 2015-04-01 23:52
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5 赵剑律师 2015-04-02 08:09
您好,用人单位必须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对工作岗位、时间地点、工资数额等项目做明确约定。不签定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最高为11个月。证据方面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即可,比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装、工作往来信息、同事证言等.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6 孙新律师 2015-04-02 11:02
您好,这是你应该得到的,你可以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