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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今年59岁一个月前查出肺癌,在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第一人民医院做了肺部肿瘤切除手术
我父亲今年59岁一个月前查出肺癌,在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第一人民医院做了肺部肿瘤切除手术 我父亲今年59岁一个月前查出肺癌,在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第一人民医院做了肺部肿瘤切除手术,手术后一周医院建议进行化疗,一周后入院,入院前一切正常,就在当天入院进行输液时由于护士在做皮试时疏忽造成药物过敏,导致心率180血氧没有,血压高压60,出现便血,后经过抢救血压高压75左右,便血持续两天,请问我是否可以追究医院责任
2015-04-01 17:49 ask201……(山东-泰安)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5-04-01 17:55
这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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