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求 好心的律师帮帮我们家!谢谢了 事情是这样的! 我家有一块地 在2004年租给中国石油公司他们建设了一个加油站 由于我们这块地在海边跟前 当时中石油建立了100左右米的码头 并口头协议说码头如果不加油让我们家用来停渔船。随着时间到了2015年领导班子变了 这个加油站废弃了承包给了中石油内部人员 他要收回码头转包给别人。请问根据中石油公司的规定他有权利转包吗?请各位帮帮在下想想办法 怎么办才能在法律上占优势 补充一下 这么多年这个码头的维护(码头的深浅清理淤泥 地面保护都是我们家花的钱 维护了这么多年 有人证 跟最近才拍摄的视频证据)修建码头 清理淤泥 都是我家经手办的 可不可以打官司说加油站是他们的 码头是我家的呢 没有合同证明中石油花钱修的码头 只有合同说明 加油站是中石油公司的租赁地。 修码头的工程队 可以证明是我家花的钱修的 水产局可以证明是我们家清理的淤泥
2015-03-31 17:54 barryg……(河北-秦皇岛)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孔德路律师 电话:13031433396 2015-04-05 17:15
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将租赁物转租。你的案情及诉求比较复杂,建议电话预约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