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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合同里的关于交房日期的条款是否管用?开发商不按合同文本执行
商品房预售合同里的关于交房日期的条款是否管用?开发商不按合同文本执行 商品房预售合同里的关于交房日期的条款是否管用?开发商不按合同文本执行,晚交房九个月想只给免九个月的物业费;另外在合同附件中关于电梯墙结构提到太阳能是壁挂式太阳能,这是否说太阳能是开发商提供配套设备,现在开发商要另外收取太阳能费用,这是否合理?我们业主该怎么维权,求指点迷津,不胜感激!
2015-03-29 08:51 ask201……(山东-潍坊)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5-03-29 09:02
可以收集证据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的
2 陈亮律师  2015-03-29 09:01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3 110网律师  2015-03-30 13:02
需要具体看合同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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