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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给上保险,说每个月有400元的保险补助,但是招聘的时候说过了3个月的实习期就给上保险的
公司不给上保险,说每个月有400元的保险补助,但是招聘的时候说过了3个月的实习期就给上保险的 公司不给上保险,说每个月有400元的保险补助,但是招聘的时候说过了3个月的实习期就给上保险的,但是一年多了也没有给我上上保险,我应当怎么办
2015-03-26 10:21 ask201……(北京) 已有 18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5-03-26 11:30
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2 吴丁亚律师  电话:13552751245  2015-03-26 11:43
可以劳动仲裁维权
3 李建成律师  2015-03-26 10:24
您好!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4 徐卫东律师  2015-03-26 10:25
你好,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5 孙新律师  2015-03-26 10:25
您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解决
6 李庆标律师  2015-03-26 10:28
建议向当劳动局举报。
7 刘杰律师  2015-03-26 10:29
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
8 孙新律师  2015-03-26 10:31
协商不成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9 乜庆祥律师  2015-03-26 10:32
首先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0 北京石建伟律师团队律师  2015-03-26 10:33
可以要求补缴,协商不成向劳动部门投诉
11 110网律师  2015-03-26 10:34
你好,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否则是违法的,你可以向劳动纠察大队举报
12 陈晓云律师  2015-03-26 10:35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双倍工资、补交保险、经济补偿
13 赵剑律师  2015-03-26 11:00
您好,保险应当以实际收入为基准缴纳.用人单位应当在员工入职日开始为员工缴纳全部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不缴纳保险或不足额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 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单位没有缴纳保险未超过1年的,那么员工可以要求补缴;未缴纳保险超过1年的社保局就无法办理补缴了,员工只能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经济补偿。
如果是单纯的保险纠纷劳动仲裁不受理,员工只能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保险应当由单位和个人按照比例共同缴纳,以个人实际工资基数按照以下比例缴纳,可供参考:
北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5%,个人0.2%;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
14 孙新律师  2015-03-26 11:13
可以向主管部门投诉解决
15 申维丰律师  2015-03-26 11:40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6 孙新律师  2015-03-26 13:09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7 怀向阳律师  2015-03-26 17:43
你好,缴纳社保是强制性的,可以要求补缴
18 孙新律师  2015-03-27 11:37
您好,建议您搜集好证据,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必须有证据证明双方之间存在雇佣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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