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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立学校讨薪问题
私立学校讨薪问题 我2010年7月从大理市一家私立学校离职,离职时我的户口还在那个学校,我们老板规定必须将户口迁走才能发最后一个月工资以及质量工资,9月20日我电话请以前的同事帮助我迁移户口,指定学校的传真机接收我传真的规范的户口迁移委托书(咨询过大理市公安局户籍科是合法的),老板拒绝接收。老板表示将扣除我的质量工资。2011年1月26日我要求迁移户口,老板找人帮我办理了,但是不给我工资以及职称档案,并且出示了一份9月20日发的通知,离职的人都没有见过的扣钱通知。我要求老板必须给我工资以及档案,老板以已经放假他没有义务给我工资为由要我2011年2月28日以后找他,但是我打听到2011年2月13日学校已经开始补课。老板还说我不迁移户口要他担负责任,因此我必须承担一定责任。我在那个学校工作了3年,没有签订过任何合同,唯一有的只是一张就业协议书,因为草拟的合同处处违反劳动合同法,老板曾经书面发了一个要求签订合同的通知,但是我们仍然没有签订。请问:
    1.我讨薪只能在2月28日以后正式开学进行吗?
    2.老板以不迁移户口为我承担风险而扣除我的工资合适吗?
    3.职称档案教育局和私立学校各一份,我要求学校归还是合法的?可以起诉?
    4.我能够获得的最大法律利益是什么?
2011-01-28 11:25 litie0……(四川)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电话:1  2011年01月29日 10时56分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工资,配合转移档案。
单位未与你签订合同违法,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你工作满一个月后至离职时的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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