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单位补缴社保 律师好!我在某公司工作5年,这期间,社保一直按最低档买的,目前我刚辞职。要求公司按实际工资补缴5年的社保,公司同意了,但让我先往公司的户头上存进我个人需支付的部分,请问这样是否合理?
2015-03-24 16:39 WXPEEE(北京)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5-03-24 16:55
申请劳动仲裁
2 徐卫东律师 2015-03-24 16:41
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3 北京石建伟律师团队律师 2015-03-24 16:41
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如需帮助来电咨询。
4 刘青芳律师 2015-03-24 16:44
你好,个人应承担一部分,符合规定。
5 孙新律师 2015-03-24 16:44
您好,不合理的
6 李建成律师 2015-03-24 16:44
协商不成的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7 赵剑律师 2015-03-24 16:58
你好,个人应承担一部分,符合规定。
《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保险应当由单位和个人按照比例共同缴纳,以个人实际工资基数按照以下比例缴纳,可供参考:
北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5%,个人0.2%;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
《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保险应当由单位和个人按照比例共同缴纳,以个人实际工资基数按照以下比例缴纳,可供参考:
北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5%,个人0.2%;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
8 孙新律师 2015-03-24 18:18
协商不成的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9 怀向阳律师 2015-03-24 23:33
你好,不合理,个人承担的部分应当存入个人的社保账户而不是存入公司账户,具体情况建议咨询社保局
10 孙新律师 2015-03-25 11:00
您好,建议您让公司给您一份书面的盖有公章的文件,写明您存入账户的资金是作用于什么,以防万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