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在校内外多次被敲诈 我的小儿子十岁,读五年级,在学校内多次被一个6年级12岁的学生敲诈,敲钱的那学生很高大,约有110斤左右,我儿子比他矮小很多,只有60斤左右,并且敲钱的那学生还在校内拿一把小刀对着我儿子的胸口,说敲钱的事不能对老师和家长说,不然就要捅死他,他还经常搜我儿子的身,搜到钱了要打,没搜到钱更要打,还要我儿子到家里偷钱给他,尤其是每个星期五的时候,因为那天放学比平时早,所以基本上每个星期五都要把我儿子拖到学校正大门口的一个巷子里面打,因为敲钱的这个学生还有一个表哥,95年出生的,是个社会青年,他们经常在一起,所以很多人都怕他们,也不敢反抗,也不敢和别人说所以我的小儿子很害怕,就要他的哥哥,也就是我的大儿子星期五到校门口去接他放学,,我大儿子读初一,1.4米左右,只有60多斤重,比六年级敲钱的那学生还矮小一大截,就是我那俩孩子一起也打不过敲钱的那人,所以我的大儿子就和他的同班同学说了这个情况,他的同班同学叫欧阳,1.5米多,有90斤左右,90斤左右,14岁,我大儿子对他说,等哈我们一起去接我弟弟,他们看到我们也有几个人,肯定就不敢再打我弟弟了,就这样,我大儿子和欧阳就一起来到了我小儿子的学校门口,大约等了十来分钟,我小儿子和他们班上另外三个同学一起走出了校门,走到了我大儿子的身边,,他们正准备回家,正在这时,敲钱的那学生冲了过来,抓住我小儿子的衣服就往校门口的巷里面拖,我的大儿子就大声喊,你为什么又打我弟弟,正在这时,欧阳就过来了,,一拳打在抓我小儿子那人的脸上,于是敲钱那人抓我小儿子的那只手就松了,我大儿子大声喊,弟弟,快跑,快跑回家,,我小儿子撒腿就跑,正在这时,旁边有人说,学校保安来了,所有的人就往巷子里面跑,我的大儿子往另外一条巷子跑了,只有欧阳一人,被对方5.6个人追着打(其中最低有3个是社会不良少年),并且敲钱的那人还口出狂言,兄弟们,把刀子一哈拿出来,砍!他们拿的拿刀,拿的拿砖头,眼看刀子就要落到欧阳身上了欧阳没办法了,顺手从书包里拿出一把水果刀,一反身,刀子正好划到了对方为首的那个社会少年的脸上。事后,派出所的人说伤口8公分长,缝了三针,医药费用了1300多元,说是构成轻伤。昨天派出所调解,说要给受伤的那人3万元的美容费,我和欧阳各承担百分之四十,敲钱的那人承担百分之20。我不服这个调解,我认为这件事情是敲钱的那人挑起的事端,受伤的那人是社会青年,也是敲钱的那人喊来的,另外又是在学校门口发生的事,学校也应该负责,请问,我方负什么责任?欧阳要负什么责任?敲钱的那人该负什么责任,学校要负什么责任?受伤的那人要承担责任吗?请解答,谢谢
2011-01-27 11:11 小小刘大(湖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1-27 11:48
受伤人有过错应该承担责任,另外学校没有履行好监护职责,应该承担过错责任.至于具体责任多少,你不服调解的话,可以不在调解书上签字,走法院诉讼程序。
2 李同红律师 2011-01-27 13:32
你好,学校没有尽到监护责任的话应当承担过错责任。另外受伤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