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伤赔偿民事官司 公司是原告,我是被告,公司不服仲裁的判决,上诉一审,公司以我得到人身损害赔偿为由,不可以再索赔工伤。说我违背了“一事不能陪”原则,剥夺了原告的追偿权。请问法律上有“一事不能再陪”原则吗,我该在哪方面论证?谢谢!
2015-03-20 20:32 aben12……(广东-广州)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颜紫君律师 电话:13825066711 2015年03月20日 20时49分
是交通事故吗?可以双重索赔。
2 谭海波律师 电话:13929419720 2015-03-20 20:53
要结合实际情况分析
3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5-03-20 21:00
到法院诉讼解决。
4 袁伟律师 2015-03-20 21:19
建议委托律师帮助维权。
5 江珍来律师 2015-03-20 22:24
没有违背的。建议委托律师应诉!
6 刘振海律师 2015-03-21 09:20
这个是不同法律规定了不同的赔偿,都要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