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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去年7月从常州一家事业单位到上海工作,今年一月份以前的同事告诉我
本人去年7月从常州一家事业单位到上海工作,今年一月份以前的同事告诉我 本人去年7月从常州一家事业单位到上海工作,今年一月份以前的同事告诉我,单位补发了一笔绩效工资,算下来我大概应该也有一万元左右,补发的区间我还在原单位工作,但是我打电话询问人事,他们的回答是,我已经离职,这笔钱不能发,请问这笔绩效我可不可以追讨呢?
2015-03-20 17:36 ask201……(上海)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杨晓峰律师  2015-03-20 18:01
事业单位属于聘用合同关系,而非劳动合同关系,不属于劳动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可以向所属人事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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