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销售物业收取全额楼款后超出交楼日期三个月仍未签署合同,能否讨回楼款 开发商收2012年年末收取业主物业全额楼款,至今仍未签署正式合同,并且收楼事件在对方所写的协议书上所写的收楼日期超出3个月。请问现在业主有权利追讨回之前物业的全额楼款吗?
2015-03-19 11:50 lewand……(广东-江门)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相关法律问题
和开发商签订合同前期物业管理到期,想交回开发商另找物业部门接管,但开发商不管怎么办?
1个回复首先谢谢您的答复,您建议尽快成立业委会,如果开发商签署了新合同而业委会不认可开发商选聘的物业公司如何
4个回复开发商提前一年交房,我想等合同上的交房日期再去收房,要交这一年的物业费吗
2个回复5年前买的车库,刚在开发商处办理入库手续,开发商收取了一年的物业费,物业要求补齐所欠物业费,否则不许
2个回复预售合同为105平米,但交房时定为115平米,可以向开发商全额退房吗? 但我们不想解除合同,也不想多
2个回复全额买的房子,也交了契税,现在查合同没有备案,预售证书也查不到,假如被开发商抵押贷款怎么办,合同没备
3个回复开发商把正在销售店面租出去了,我买了可以终止合同吗?
2个回复我与开发商签署的合同中,关于办房产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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