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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倍工资的诉讼时效问题
双倍工资的诉讼时效问题 我于2008年3月入职,公司一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到2009年6月此期间也未发工资,于2010年11月解除劳动关系,请问可否主张补发2008年到2009年5月此期间的双倍工资,谢谢!
2011-01-25 17:22 hkh(贵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1-01-25 21:47
可以主张,时效从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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