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没跟我签合同还开除我,我改得到什么样的赔偿·旷工1天 从2010.10.24我在一家私人车床厂上班~至今~因有事请假老板不同意~所以我就旷工1天~公司负责人就说我以后不用来了,我该得到什么样的赔偿
2011-01-25 17:03 张(江苏)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1-01-25 19:32
可以要求:1、1个月工资作为赔偿;2、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
2 李同红律师 2011-01-25 21:20
你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一个月的工资额)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一个月的工资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