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政府将外公的房子收走,给了一处13平米的房子,由于面积过小 1958年政府将外公的房子收走,给了一处13平米的房子,由于面积过小,外公当时没有同意接受,政府也答应给与更换,外公去世后仍未更换新屋,家里人至今也未办理房产证,只是交有地税,所以怎样可以证明此房是属于我们的
2015-03-18 10:18 ask201……(广西-南宁)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相关法律问题
父亲辛苦一辈子在自家的土地上建了一所面积为130平米的房子现在被政府强制拆除,我该怎么办?
2个回复我买了一个房子,首付交了十一万 。现在实际面积大出来五平米,
6个回复我去年8月租了一套50多平米的房子,二楼,租期一年,由于楼层较低
0个回复请问我是久长兴隆的,因为没有房子,想把户口分出来修房子。结果政府说我爸爸的房子有足够的面积
1个回复我家的房子是地震过后政府按每人35平米修建的,现在我妹妹结婚出去了!我们给了我妹妹3
0个回复我家住在农村,由于政府进行田改,把我们的房子拆了,赔偿了一定的钱,但是赔偿的钱根本不够买一套房子
0个回复下岗职工租的房子由于电线老化所引起的火灾,政府有补贴吗
0个回复刚买的房子,还没收,楼前在沙盘上是有乐天超市跟商业街,现在由于政府地没征收下来,乐天不进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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